(2017年10月20日襄科协字〔2017〕77号文件印发)
为贯彻落实《襄阳市群团改革方案》和《襄阳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》,推进开放型、枢纽型、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,密切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,市科协拟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科技工作者工作,加强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交流沟通,解决与科技工作者不亲不近问题。现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办法。
一、走访慰问对象
1、在我市工作或服务的两院院士;
2、在我市工作或服务的国家级专家和省级专家,具有二级研究员、教授或同等高级职称的科技专业工作人员;
3、在我市工作的市级专家;
4、在我市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;
5、在我市工作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代表;
6、在我市工作的困难科技工作者。
二、走访慰问形式
1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。由市领导或市科协领导带队慰问院士、专家、优秀科技工作者、一线科技工作者、困难科技工作者,与院士、专家、科技工作者进行交流,听取院士、专家、科技工作者关于促进襄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。
2、电话、短信走访。由市科协组宣部在科技工作者日、五一劳动节、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,通过电话、短信形式向科技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。
3、组织召开座谈会。由市科协组宣部组织召开科技工作者代表座谈会,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和建议,搭建科协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平台。
三、走访慰问工作管理
1、走访慰问工作按照公平公开、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。
2、每年根据市科协走访慰问工作安排,由各(县、市)区科协、市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企(事)业科协和机关各部室、直属单位填写走访慰问推荐表、并提供科技工作者工作或服务、奖励等相关资料,报市科协组宣部汇总。
3、市科协组宣部根据报送情况,进行资格初审,提出走访慰问对象初步意见名单,经市科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实施。
4、走访慰问资金从市科协年初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,走访慰问的人数和金额根据每年的预算,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。
5、走访慰问标准为:院士2000元/人次,国家级专家和省级专家,具有二级研究员、教授或同等高级职称的专家1000元/人次;其他科技工作者代表500元/人次。
6、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对象的资料负全部责任,因工作不负责任,导致推荐对象资料遗失、泄密的,将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。对工作人员私自损毁、擅自涂改、伪造资料的要给予严肃处理,并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。
7、对同一名科技工作者,一年内一般走访慰问次数不超过1次。